近日,市中心某小区业主正为选聘物业的事争论不休,就在这时,一封封带邮戳贴邮票的《告全体业主书》投进了各个业主的信箱里……事发当天,有业主发现一部分信件散落在大堂里,一时间引起广泛关注。有业主质疑,本该在信箱里的信件怎么会散落在外?也有居民认为,这种信很烦人,不希望再收到了。
到底是谁动了业主信箱里的信件?信里写了些什么?算不算是垃圾邮件?带着诸多疑惑,记者展开调查。
[事件回放]业主信件散落大堂
事发小区位于市中心,1号楼到5号楼是高层,每幢楼的大堂都有一个信报间,放置着每一户业主的信箱。
4月11日下午4点左右,居民下楼开信箱时,发现大堂保安工作台上、信报间信箱顶部和垃圾桶里分别散落了一些信件。这些信件外观统一,有邮戳和邮票,只有住户地址和“业主亲启”字样,但没有收信人个体姓名,信件都是打印的,题为《告全体业主书——请受蒙蔽的业主觉醒吧》。
居民王月告诉记者,当时,她看到保安在大堂里阅读类似信件,便问他信件从何处来的。保安说是在垃圾箱里捡的,她就过去寻找,果然在垃圾箱里发现了一些类似信件。随后,王月打开自家的信箱,却没有看到同类信件。
同时,住在另一幢楼的居民也发现了异样情况,有的业主信箱里收到了信,有的却没有。“听邻居说起这事,我立即拿相机下楼,在保安工作台里找到数十封类似信件。我当即拍了照片,并拨打110报警电话。”居民张东回忆,不久,警察赶到了小区。
[记者采访]谁动了信箱里的信?
这封信是谁寄的?部分信件怎么会“跑”出信箱?日前,记者前往小区调查,看到了这封信件,内容是反映小区物业的一些情况,落款人是“物业工程部原负责设备人员”。记者拨通了落款人的手机,对方承认信的内容是他提供的。
记者从相关部门证实,这些信件贴了邮票敲有邮戳,是通过正规途径邮寄的。当天下午1:30,邮政投递员到达小区投递,5幢居民楼几乎所有的业主都收到这封信,信件多达几百封。投递员按规定将每一封信投进信箱,没有一封散落在外面,整个投递过程持续了一个小时,直到下午2:30左右才结束。
那么,到底是谁动了信箱里的信呢?采访中,有位居民向记者透露,当天下午4:30,他从小区外面回来,在信报间开信箱时,看到保安拿着筷子站在信箱边,好像试图从信箱里夹信出来。当时,信箱顶部已经放着五六封信件了。他一边质问保安,一边打开自家信箱,正巧信箱里第一封信便是那封《告全体业主书》,“我把信拿在手里,保安看到后说就是这封,让我把信给他。我觉得莫名其妙和非常气愤,凭什么要我把自家信箱里的信给他?保安说是上面要求的。”
“我们绝对不会要求保安从业主信箱中把信抽走,除了业主本人以外,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从信箱中把信抽走,即便是黑广告也不行!”小区物业的上级部门调查后表示,当天散落在居民楼大堂里的类似信件有三四十封,大部分是业主打开信箱后看到、觉得没必要拿回家,便直接扔进了垃圾箱。此外,还有业主看到信件内容后,要求保安把这些信清理掉,所以,保安便从信箱里拿走了部分信件。物业称,这件事实际上是小区业主在选择物业的招投标过程中,双方业主之间的矛盾引发的。
【律师观点】“抽信”是违法行为
上海市慧众律师事务所楼德贤、占健明律师认为,保安未经业主同意从信箱中拿走信件是违法行为,涉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物业员工不管有什么原因,从业主信箱中将信件取出,都是违法的,是一种侵权行为,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而任何所谓合理的外因,都无法改变其行为的侵权性质。
我国宪法第40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信箱是上锁的,只有业主才有钥匙,实际上是公民私人场所的延伸,而投放在信箱中的信件,更是公民的私密财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犯。
楼律师认为,业主聘请物业管理小区,是一种委托服务的行为。物业是法人组织,应当严格按照双方协议,依法行使管理权利,保护业主利益。
寄信人行为违法吗?
那么,寄信人的行为违法吗?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马永健律师认为,寄信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能因为行为不当对他人构成侵权。如果业主明确表明不愿收到此类信件,而寄信人一而再、再而三投递时,则会因严重干扰业主的生活而构成对业主隐私权的侵犯。
此外,如果寄信人信中所述内容不实,则可能构成对物业公司名誉权的侵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居民声音]小区业主各有看法
采访时,记者发现“抽信门”事件已在小区里引起广泛关注,居民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有居民认为,保安从信箱中抽走部分信件的做法,侵犯了他们的权利,是违法行为。也有居民反映,时常出现类似信件很烦人,不希望再收到了。
■私人账单也被抽出
居民施莉娟反映,事发当天,散落在大堂的信件里还夹杂着居民的其他私人信件。“我在大堂问保安是怎么回事时,正巧有一位业主走进大楼,她也看到了散落的信件,并在保安的桌子上翻找到一封她自己的信,是从外地寄过来的商业对账单,信封上注明了‘私人密件’字样。她对此很生气,拿起信上楼了。”
有居民认为,通信自由是居民的权利,在没有拆开信件之前,怎么判断是不是垃圾邮件?且不论是什么信件,只要它通过邮局正常途径投递进了信箱,就应该由业主本人取出,保安怎么可以随便从信箱中抽走呢?更何况在这个过程中,保安还把业主其他信件抽了出来,这种做法是不负责任的,业主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这种邮件非常烦人
在小区物业办公室采访时,记者遇到了几位来办事的业主。居民焦女士回忆,类似的《告全体业主书》已经不是第一次收到了,只不过以前没有信封,“裸信”直接扔进信箱。几天前的一个下雨天,她曾看到有人拿着装有类似信件的塑料袋在信报间里散发,就像是散布黑广告一样,结果被保安及时制止,并请出了小区。那天扔进信箱的信件内容,与这次邮寄过来的基本一致。
也有居民认为,近年来关于物业去留问题,业主中存在着很大分歧,后来陆续出现了类似传单性质的信件,揭露所谓的不法行为,其实都是一方面说法,真实性无法考证。这些信件在小区里传播,不利于社区和谐,就像烦人的垃圾邮件,希望物业能出面清除。
[物业说法]采取措施拦截黑广告
正当居民为“抽信门”议论纷纷时,小区物业上级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邮寄的信件中,落款人曾是物业公司的员工,其劳动合同到期后,根据他的工作表现,公司决定不再续聘。事发后,公司曾与其联系过,他不承认这些信是他寄的。此事引起公司高度重视,物业认为信中内容纯属子虚乌有,将追究相关发信人的法律责任。“抽信,不管是不是应业主的要求,都是很不明智的处理方法,无法彻底杜绝此类信息的传播,所以,物业绝对不会让保安这么做!”负责人解释说,“近来,有业主反映陆续收到此类广告和信件,这些内容已影响公司名誉,为此公司已于4月14日在小区里张贴公开信,予以正面回复。”“业主信箱里的任何东西,包括广告等,保安和物业都没有权利拿出来。不过,从业内情况来看,黑广告、小卡片等是业主抱怨比较多的情况。业主认为这些广告有误导舆论的作用,且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保安没有把好大门关。为此,公司专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抑制垃圾邮件、黑广告的传播。比如,保安必须把好关,对进出小区的陌生人采取访客登记制度,尽量把不熟悉的人挡在外面。同时,从散发广告的实际情况看,有的是住在小区里的人散发的,对此物业要加强巡视,发现投递要及时阻止;如果投递的是违法内容,保安应及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