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7月1日是我市新一轮社保周期的开始。昨天,记者在市社保中心看到,前来咨询的劳动者还真不少。从记者现场观察的情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来咨询的都是灵活就业人员。就近期劳动者咨询的热点问题, 记者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解答。
女自由职业者参保,55岁以后才能享受养老金?
市民李女士下岗买断工龄已经多年了,但是考虑到老年生活要有保障,所以每月还是从牙缝中省出钱来缴费 参保。眼见着下半年自己就满50周岁,参保缴费也满15年了,李女士正打算享清福,突然却听说像她这样的属灵活就业人员,现在的退休年龄从之前规定的50周岁延长到55周岁,这让李女士的心立刻揪了起来。
李女士说,还要再多缴5年保费,就算缴费标准不上涨,5年也还要再缴纳23940元,李女士顿感失望,甚至透露目前已然萌生了放弃社保的念头,因为她担心万一等到她55周岁的时候,政策又再发生变化。
专家答疑:55岁退休年龄是对9月后新参保女自由职业者而言的
专家表示,李女士是多虑了。自由职业女参保人员的退休年龄确实有所调整,但调整分为两种情况。2007年8月底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按规定缴费的,其退休年龄为50周岁;2007年9月以后首次参保的上述人员,其退休年龄为55周岁。
换句话说,调整是针对2007月9月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她们的退休年龄由50周岁延长到55周岁。也就是说,这以前女参保人到了50岁,如果缴费满15年就可以退休了;而对于今年9月以后参保的女自由职业者而言,即使参保人到了50岁,缴费也已经满15年,还是要继缴纳费用直至55周岁才能办理退休。
据透露,早在省政府36号令中就提出调整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退休年龄问题,但是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的本身收入不稳定等各方面因素,我市才确定以2007年9月为界线。这样对于2007年9月份之前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几乎没有影响,不存在多缴迟退休的问题。
加上新养老保险计发办法的实施,打破了过去的大锅饭,缴得越多退休时候拿得越多。
参保10年就能按月享受养老金?
小张是2000年进厂的,他的师傅1992年进厂的。师傅去年满60岁退休了,缴费年限只有12年,却也能按月享受养老金。小张觉得纳闷,以前一直强调缴费满15年才能按月享受,为何他的师傅才12年也可以按月享受。他希望记者帮着打听一下,是不是养老保险政策又调整了呢?
专家答疑:这类人员是有时间限制的
参保人员要享受养老金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二、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三、缴费年限满10年或15年。
这里需要解释的是,我市是1992年开始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1996年1月1日才开始建立个人账户,因此缴费年限满10年即可享受养老金是有时间限制的,必须是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6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如果不在这个范围之内,劳动者依旧必须缴满15年以上才能享受养老金。
医保断缴3个月,再缴就被视同首次缴费?
韩女士3月份被单位辞退,随之而来的是社会保险的断缴。等到她昨天想起来去咨询医保续保的问题时,被告知现在补缴全了,也要6个月之后才能享受。这就意味着韩女士的医保出现了空白期。在这个期间生病了怎么办?韩女士一脸懊恼,她告诉记者,刚被辞退那会儿,心情低落,谁想到要去续保啊?等想到的时候都晚了。
那么,韩女士这样的情况到底该怎么办呢?
专家答疑:确实要等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相关待遇
正常情况下新申请参保人员,应从申请参保当月起缴费,自首次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针对韩女士这样的劳动者,一旦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医保费欠费人员在3个月以内(含3个月)补缴到位的,自缴费到账次月起恢复相关待遇的享 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补缴到位的,待遇享受视同首次参保,即补缴费6个月以后才能享受相关待遇。因此,专家提醒,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参加医保后,应连续不间断地缴费。
此外,需要提醒的是,基本养老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以公民的身份证办理开户,每人只能办理一份。若劳动者已经在社保中心开户了,那么就不可以重复开户。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标准为何?
据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实行的养老、医疗两项保险。每月20日前到邮储网点存款,也可按季、半年或者一年提前存入足够的金额,以便邮储银行能按月代扣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从去年7月份开始,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实行了新标准,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从210元调整为237元,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标准从142元调整为162元(含6元/月大病救助)。
这些时间要记清
灵活就业人员在每月1日后,可凭银行缴费卡、本人身份证件到本人代缴费银行申请打印上月及以前银行已代扣后的社保费缴费凭证(每次扣款只能打印一次)。
个人账户对账:养老保险可在每年8月份后凭《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本人身份证至社保中心打印本年6月份之前结息年度的个人账户对账单。医疗保险可查每月医保个人账户划账情况。
社保小常识
目前,扬州社保缴费比例以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为例,按照省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782元的60%确定。缴费基数每人每月不得低于1189元;上限按不高于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4727元的300%(6182元)确定。
缴费比例为:养老29%,其中个人缴费8%;失业3%,个人缴费1% ;医疗9%,其中个人2%;大病救助单位按照1%,个人每人每月3元。生育1%、工伤0.6%或1%或1.2%,按照单位发生工伤的风险系数确定。需强调的是,生育、工伤无需个人缴费。